2026年全国高端财税法(律师,会计师,税务师)理论实务培训班(总第二期)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2026-08-18浏览次数:44

2026年是十五五规划开局起步的关键之年,全国税务工作会议明确提出要深入推进税费征管强基工程,加快实现从以票管税以数治税的根本性转变,依托金税四期构建数字化征管新模式,对开票经济等扰乱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行为开展精准监管与源头治理,持续深化重点领域风险靶向整治,严格规范税费政策统一落地执行。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正式施行、《税收征管法》修法工作稳步推进,我国税收法治化建设迈入全新阶段,智慧税务的全面落地对财税法行业的专业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落实“十五五”时期税收领域改革部署,推动财税法治建设高质量发展,培养新时代“有理论、有朝气、有见解、有担当”的“四有”税务律师、会计师、税务师,同时面向企业高管、高校财税相关专业教师开放学习通,帮助学员系统掌握税法核心原理、提升税收法律实务运用能力、紧跟国际税收最新发展趋势,特举办高端财税法(律师,会计师,税务师)理论实务培训班(总第二期),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

东北大学

    二、课程设置

    本次培训为期四天,采用“理论精讲+实务落地+案例精解+疑难复盘教学模式,涵盖了税收立法前瞻、财税会计基础、涉税刑行代理、新法解析、合同涉税、并购重组、稽查复议、反避税及跨境涉税等核心实务模块,全方位提升参训人员涉税办案、合规风控、争议处置等综合执业能力。

注:专题全部覆盖,具体安排以实际情况为准。

    三、主讲师资库成员

北京大学、上海交通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中央财经大学、厦门大学、东北大学、辽宁大学等国内外知名高校和科研机构的权威专家;来自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最高人民法院、省、市级税务机关等主管部门的相关业务专家;国内外知名律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资深税务合伙人等。

主讲师资从如下专家学者中(但不限于)产生,具体授课老师以开课前实际确认并通知的为准,但最终授课老师阵容涵盖课程各主要模块。

【高校专家】

贾绍华: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获得者,经济学博士,现任中央财经大学税收教育研究所所长,教授。兼任中国税务学会学术研究委员会委员、中国税收教育研究会顾问、中国财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

翟继光:北京大学法学博士,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常务副秘书长。入选财政部法律人才库,曾任财政部“营改增”专家组成员、北京市人民检察院专家听证员、北京市财政局顾问、北京市税务局顾问。

朱晓丹:厦门大学国际法学博士,现任辽宁大学法学院教授。辽宁省“百千万人才工程”万人层次,并获中国国际经济法学会青年优秀论文奖等荣誉。曾赴维也纳经济大学和美国密歇根大学法学院访学,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美国海外账户纳税法案的域外适用与中国对策研究》等。

唐步龙:管理学博士,经济学博士后,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中国注册会计师(CPA)、律师,常州大学史良法学院教授。兼任江苏省案例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常州市仲裁委仲裁员;常州市首批社会稳定第三方评价专家库成员;学术桥评审专家库成员。

李俊明:北京大学法学博士,现任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教师、财税法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兼任台湾政治大学上海校友会副会长。研究方向为经济法、财税法及企业并购,并担任竞争法律与政策研究中心研究员。其研究涵盖税法总论、税法个论及企业并购涉税问题。

王淼:东北大学文法学院法学系讲师,国际税法硕士生导师,主要研究方向为国际税法,主讲《税法》《国际税法》《税务律师实务》。发表论文20余篇,核心论文16篇,出版专著1部,参与专著1部,主持省部级项目3项,参与国家级课题2项。教学获奖9项;在线课程建设1门。社会兼职:辽宁省律师协会财税法委员会委员;中国国际私法学会理事等。

孙伯龙杭州师范大学沈钧儒法学院副教授,杭州师范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主要研究方向为财税法、竞争法、数字法学等,发表多篇学术论文,部分成果被《新华文摘(数字版)》人大复印报刊资料全文转载。现任浙江省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理事、秘书长,兼任上海交通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研究员。

【实务专家】

王家本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法律顾问、北京市国际税收研究会常务理事、北京市税务学会理事,并担任国家税务总局行政复议委员会专家委员、全国税务领军人才培养专家导师组导师、全国律师协会财税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中国财税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北京税收法治建设研究会专家顾问、北京市国际税收研究会常务理事、北京市税务学会理事等社会职务。

袁森庚:现任中共国家税务总局党校教授,北京盈科(海口)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盈科财税法智研究院副院长。兼任中国财税法学教育研究会理事、全国律师协会财税法专业委员会委员、江苏擎天柱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

李敬先:京师(沈阳)律师事务所副主任、业务指导委员会主任;京师(全国)税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第十届全国律协财税法专业委员会委员;沈阳师范大学刑法学硕士研究生导师;辽宁省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沈阳市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辽宁省律师协会财税法委员会主任

巴特:注册会计师、税务师、律师,长期关注企业所得税和合伙企业所得税

胡邵峰现任长沙税务干部学院教师;兼任中国税务学会第四研究部特邀研究员、武汉大学财税与法律研究中心研究员、湖北省财税法研究会理事。研究领域为税务行政执法、税务争议解决、税法成案研究。

张春宇:现任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税收科学研究所所长,东北财经大学经济学博士,辽宁大学财税法学博士,全国税务领军人才,公职律师,税务师,总局和省局师资团队成员。主要研究方向:执法风险防范与职务犯罪预防,税务行政处罚中的行刑衔接,以及虚开增值税发票等

陈煜: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辽宁省财政厅第五期高端财会人才。主要研究方向:会计、税务理论与实务研究。

    四、培训报到时间及地点

1.报到时间:202610158:30-9:00报到注册。

2.报到地点:东北大学南湖校区(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文化路三巷11号)。

    五、考核结业

修完全部课程,考核合格,由主办方颁发东北大学非学历教育结业证书。注:培训期间请遵守培训纪律,本次培训不予补课,现场禁止录音、录像及拍照。

    六、学习费用

1.培训费为4980元(含教材费、午餐费),在2026924日之前报名缴费的学员,按照4500元价格享受早鸟价,全国高端财税法(律师,会计师,税务师)理论实务培训班(第一期)学员享受4500元早鸟价。

2.学员交通费、住宿费自理。推荐酒店两家:东北大学国际学术交流中心(沈阳市和平区文体西路80号),协议价格为350/标间或大床/单早;锦江都城酒店盛京医院三好街店(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76号),协议价格为240/标间或大床/双早。目前两家酒店各预留了40间,预定时请报“财税法班”享受酒店协议价,先订先得。东北大学国家学术交流中心订房联系人贾经理13674276281;锦江都城酒店订房联系人裴经理15902404470。也可自行预订其他酒店。

    七、缴费及报名

座位号将按缴费报名的先后进行排序。

培训结束后,主办方将根据所缴费用金额开具票据,请注意填写的发票信息务必核准。

缴费分为对公转账和扫码转账,无论何种方式,请于缴费成功后截图保存,便于报名填写个人信息时上传使用。

1.对公转账

单位名称:东北大学

开户行名称:中国银行沈阳东北大学支行

银 行 账号:318146100001

银行联行号:104221016023

付款时务必备注“税法+身份证号+学员姓名

2.扫码缴费:

可扫描右侧二维码,只需填写证件号、姓名、缴费金额、附言(务必填写“税法”)、手机号即可。

3.以上缴费成功并保存缴费截图后,请扫描下方二维码进行报名信息采集,请如实提交报名信息,信息仅用于通知联络及制作结业证书、开具发票等。

4.如有问题,可联系我们:

(缴服务费)刘老师,15840106349(微信同步)

(报名服务)王老师,13066790703(微信同步)

(保障服务)赵老师,13842024969(微信同步)